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今日(9日)在大灣區仲裁「走出去」合作發展論壇致辭時表示,大灣區擁有「一國、兩制、三法域」的獨特優勢,建設大灣區已成為國家發展的戰略之一,律政司主張推動在大灣區內建立機制、銜接不同的法律制度與規則,為大灣區提供一個穩定、公平、透明以及可預期的法治環境,從而提升大灣區的國際競爭力。
張國鈞指出,律政司正積極爭取將「港資港法」和「港資港仲裁」的措施的適用範圍擴展至整個大灣區,讓更多區內的港資企業在沒有「涉外因素」的情況下,可選用香港的法律作為民商事合同的適用法律以及選擇香港作為仲裁地,以增加港資企業在處理跨境爭議時的選擇,助力大灣區建設市場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
他說,粵港澳三地政府一直努力推動制定爭議解決服務的統一規範標準,如三地政府早於2019年建立了大灣區法律部門聯席會議制度,並已先後通過及發布有關調解方面的法規,律政司將會繼續努力和粵、澳政府攜手推動大灣區爭議解決服務,包括仲裁的合作和發展。
張國鈞又相信律政司《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行動綱領》的措施,有助推動大灣區的法律和爭議解決發展,讓區內不同的仲裁和調解機構和業界人士能夠各展所長、優勢互補,發揮協同效應,互惠共贏。
圖源:張國鈞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