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9日電 為保障重要工業產品質量安全,強化產品准入管理和源頭治理,防範產品質量安全重大風險,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調整完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
《決定》提出,對冷軋帶肋鋼筋、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鋼絲繩、膠合板、細木工板、安全帽等6種產品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調整後,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共計14類27個品種。同時,化肥生產許可證審批方式由告知承諾調整為「先核後證」審批。
《決定》明確,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批,由省級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負責實施,相關審批權限不得下放。
《決定》要求,國務院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要盡快制定冷軋帶肋鋼筋等6種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並明確過渡期,確保於2024年9月底前實施。省級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要嚴格審批管理,提高審批效率,加強事前事中事後監管。各相關部門要做好協同配合,切實保障產品質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