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10日表示,社會工作者註冊局(社工註冊局)嚴重偏離《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精神,有必要完善管治,更好維護國家安全、保障公眾利益。對此,社工註冊局委員歐楚筠表示,支持勞福局在管治方面敦促社工註冊局採取適當的跟進行動,以保障註冊社工的專業性,亦保障廣大市民能夠得到適切的社工專業服務。
歐楚筠指出,社工註冊局根據1996年6月6日生效的《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條例》),於1998年1月16日成立的法定機構。《條例》的制訂,旨在透過監管機制,監察社會工作者的素質,最終達至保障服務使用者及公眾的利益。
歐楚筠續指,社工註冊局是依照香港法律成立的一個專業團體,和其他的專業團體一樣,必須遵守香港的法律依照法律所賦予的權利和義務,依法公平地透過監管機制處理為成為社工或為社工牌照續期的人士的註冊及續期申請;倘若他們觸犯法例,註冊局必須依照有關條例作出必要的審查,如果確定該申請者違反註冊規定,或違反其他法律而又經法庭定罪者,必須審慎處理,包括可依法拒絕他們的註冊或續期申請,以保障從業者的專業道德、執業的適當資格、行業的健康發展和在社會上一向所享有的崇高專業地位,以保障服務使用者及公眾的利益。
歐楚筠說:「就勞福局羅列社工註冊局的五大專業管治問題,我作為該局其中一個委任委員,十分支持勞福局在這方面敦促社工註冊局採取適當的跟進行動。」她指,從種種事例看,社工註冊局並不能恰如其分地發揮法律賦予角色,支持勞福局在這方面作出積極的跟進,以保障註冊社工的專業性,亦保障廣大市民能夠得到適切的社工專業服務。(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