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人員5月10日至11日在區內展開打擊交通違例事項行動。行動中拘捕5名司機及向4名司機發出口頭警告。
人員於觀塘創業街近巧明街發現一輛私家車搖擺不定,懷疑該私家車司機酒後駕駛,遂上前截查。經初步調查,該名45歲姓林司機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涉嫌「酒後駕駛」被捕。此外,人員在巡經黃大仙彩虹道時截查兩輛私家車,兩名38歲姓葉及39歲姓楊司機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同涉「酒後駕駛」被捕。
另外,人員於觀塘繞道東行往將軍澳方向發現一輛白色私家車超速行駛並在車群中穿插,遂隨即展開追截,其後在將軍澳景嶺路近彩明街截停該輛私家車。經初步調查,該名27歲姓黃司機涉嫌「超速駕駛」及「危險駕駛」被捕。
此外,前日(10日)人員在觀塘創業街截查一輛形跡可疑的私家車,經初步調查後,車上一名38歲姓黃司機涉嫌「停牌期間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被捕。所有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6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重申,「停牌期間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屬嚴重罪行,兩項罪行一經定罪,各可處罰款一萬元及監禁12個月;而酒後駕駛、超速及危險駕駛同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能會被判處監禁和停牌。警方會繼續加強執法,打擊相關罪行,呼籲駕駛人士切勿以身試法。(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