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20日)公布,中心透過恒常食物監測計劃,從長沙灣副食品批發市場一個檔戶抽取一個山斑樣本和一個生魚樣本作檢測。結果顯示兩個樣本均含孔雀石綠,含量分別為十億分之三點二和十億分之二點三。
發言人表示,中心已知會涉事商戶上述違規事項,並指令其停售有關產品。中心亦正追查有關產品的來源和分銷情況。
孔雀石綠是工業染料,被使用作治理魚類疾病。目前,很多國家已禁止在食用動物中使用孔雀石綠。根據《食物內有害物質規例》(第132AF章),所有在本港出售的食物均不能含有孔雀石綠。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中心會繼續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調查仍然繼續。(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