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今日(23日)表示,4月份因觸犯環境保護署執行的管制條例,被法庭定罪的個案共有62宗。
環保署指,被定罪的個案中,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的個案有7宗;違反《噪音管制條例》的個案有5宗;違反《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的個案有13宗;違反《廢物處置條例》的個案有32宗,另有5宗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
環保署説,一間公司因違反空氣污染消減通知書規定,被罰款3.5萬元,為4月份錄得最高的罰款額。(圖為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