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樓消防安全問題引起各界關注,政府早前透露會於7月向立法會提交修例草案,包括賦權消防處和屋宇署,直接代未遵辦消防安全指示的業主進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事後再收回費用。立法會工程界議員盧偉國今日(25日)於電台節目表示,不少舊樓未必有法團,就算有亦未必能在消防安全工程上達成共識;有業主反映寧願政府進場,協助大廈的消防安全能達致法例要求。
另外,政府傾向於新例中提高不遵辦消防安全指示的罰則。身兼市建局非執董的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謝偉銓表示,全港目前有7000多幢樓齡50年以上的舊樓,要解決有關問題需多管齊下,不能單靠調高罰則。由於不少法團成員以義務性質加入,若加重罰則,可能減少業主加入法團的意欲,或引起反效果。
謝偉銓認為大廈業主對改善工程有相當大責任,例如動用部分樓宇收益,政府亦可協助業主和物管公司加強組織能力,加快工程進度。(中通社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