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日(31日)表示,本月28日及29日拘捕6名女子和1名男子,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第24條「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其中一名被捕女子,於網上訂閱平台以金錢資助逃犯羅冠聰及其他人士,資助金額約為14萬元,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1條「以金錢或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分裂國家」罪。
被捕人當中,1名女子繼續還押大欖女懲教所,其餘5名女子及1名男子已獲准保釋。
警方重申,「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屬嚴重罪行,最高可被處監禁7年。
警方提醒市民,任何人不論以任何形式,包括透過網上平台,煽動、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即屬犯罪,強調警方會繼續對相關犯罪行為嚴正執法,呼籲社會大眾不要以身試法。(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