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抬頭,一些團夥以虛擬貨幣、「境外數字期權」等為噱頭,誘導群眾參與交易炒作,擾亂經濟金融秩序,滋生賭博、非法集資、詐騙、傳銷、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財產安全。6月3日,記者獲悉我市就此發布風險提示。
深圳市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專班辦公室發布:為維護廣大市民合法權益,根據2021年9月中國人民銀行等十部委聯合發布的《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規定,現提示如下:一是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二是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對於開展相關非法金融活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三是境外虛擬貨幣交易所通過互聯網向我國境內居民提供服務同樣屬於非法金融活動。四是參與虛擬貨幣投資交易活動存在法律風險,違背公序良俗的,相關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由此引發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涉嫌破壞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關部門依法查處。
風險提示提醒市民,虛擬貨幣缺乏明確的價值基礎,極易受到惡意炒作與價格操縱,要嚴防個別不法企業以虛擬貨幣或「境外數字期權」為噱頭開展非法集資等詐騙活動。請廣大群眾增強風險防範意識,謹防成為非法集資等詐騙活動的受害者。對於已參與有關交易活動的群眾,建議盡快退出,並注意收集留存相關證據,積極向當地監管部門和公安機關進行舉報。
記者同時查閱市委金融辦官網發現,今年3月,我市已發布關於「DDO數字期權」業務的風險提示。(深圳特區報記者 沈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