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廣西崇左市龍州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關於對龍州縣「5·31」房屋倒塌事故有關問題調查核實及處理情況的通報》。該事故發生在5月31日,位於龍州縣龍州鎮白沙街的一棟房屋突然倒塌,造成2人死亡,2人受傷。
通報顯示,事故聯合調查組認定此次事故為安全責任事故,系第一層商舖承租人違法違規拆除承重牆所致。
經研究,對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作如下處理:
一、公安機關開展立案調查,對涉嫌犯罪的凌某贊、朱某強、羅某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本次調查發現,龍州縣委、縣政府及相關人員在既有住房安全隱患排查和城市危舊房摸底調查等專項行動中不認真、不負責、搞形式、走過場,存在失職失責行為。對此,聯合調查組依規依紀依法責令龍州縣委、縣政府向崇左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檢查,責令廣西龍津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縣住建局、縣教育局、龍州鎮政府向龍州縣委、縣政府作出深刻檢查,對有關責任人員作出處理。
其中,對龍州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何金寶進行批評教育;對龍州縣副縣長莫琪海給予政務警告處分;對廣西龍津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姚新給予政務記過處分;對廣西龍津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龍州縣城市投資公司總經理岑宏勇給予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對龍州縣住建局副局長阮濤給予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一級科員;對其他9名相關責任人員分別給予政務處分或組織處理。
據此前報道,5月31日11時56分,廣西龍州縣龍州鎮白沙街一房屋發生倒塌,共導致4人被困。截至15時55分,被困人員已全部救出送往醫院救治。截至5月31日19時,2人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不幸身亡,2人正在醫院治療,生命體徵平穩。(頂圖:央視新聞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