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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13項舉措服務小微企業重整

深圳出台13項舉措服務小微企業重整

責任編輯:朱劍明 2024-06-14 16:10:14 來源:深圳商報

 記者從深圳市司法局獲悉,近日,深圳破產法庭、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聯合發布《關於加強府院聯動協同 服務小微企業重整的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聚焦前端服務、高效審理、府院聯動三大方面,提出13項創新務實舉措。

 《行動方案》充分發揮法院、政府、社會組織三方資源優勢,推動專業服務線上線下有機貫通,幫助陷入困境的小微企業快速找到最適合的債務風險化解渠道,預防和減少小微企業陷入破產困境。

 其中提出,成立困境企業法律服務中心,在「深破通」平台設立「困境服務」專欄,在「深i企」平台設立「債務紓困及破產保護」專欄,為小微企業提供困境拯救、進行重組與和解指導、市場化重整諮詢等綜合服務。

 深圳市破產管理人協會在人民法院指導下組織開展庭外重組與和解服務,同時可以依照有關規定申請深圳市破產管理署等進行綜合協調。深圳將推動建立庭外重組和市場化重整投融資平台,推動「深破通」平台建立投融資信息專欄,高效對接市場化投融資需求。深圳破產法庭、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將加強與政府企業服務部門協同聯動,匯編小微企業扶持和融資政策,為困境企業提供政策指引。

 為加快化解各類破產糾紛,深圳將完善破產案件「訴調對接」機制,引導債權人、債務人通過庭外協商快速化解債務問題,同時完善「執破融合」機制,在執行程序中發現具有挽救價值的小微企業,引導其通過庭外重組、和解或重整方式化解債務糾紛。

 立足小微企業經營特點,聚焦重整申請、立案審查、案件審理、管理人選任等重點環節,《行動方案》進一步簡化優化小微企業重整程序,不斷降低拯救成本、提升重整質效。

 《行動方案》還探索企業及其相關個人債務人破產協同審理機制,妥善並加快審理各方債權債務糾紛問題,通過指定同一管理人、制定統一重整計劃草案等方式,協同解決企業及其相關個人債務人的債務問題。

 《行動方案》持續優化破產辦理常態化府院聯動機制,圍繞庭署會商、破產辦理、信息公開、信用修復、宣傳推廣等重點內容,凝聚府院聯動合力,不斷提升小微企業重整服務質效。

 其中明確,建立庭署會商機制,健全辦理破產全流程保障制度。深圳將推動破產事務線上「一網通辦」,並推動破產信息依法公開和信用修復,同時通過以案說法、法治宣講、送法進企等方式加強破產保護法律文化宣傳,凝聚社會各界對破產制度拯救價值的共識。(深圳商報首席記者 張瑋瑋 通訊員 司新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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