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深圳社會組織矛盾糾紛調解室授牌儀式在深圳龍崗區星河·領創天下會議廳舉行。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為第二批新增的社會組織矛盾糾紛調解室(以下簡稱「調解室」)進行了集中授牌。
深圳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市社會組織管理局局長李文海,市中級法院審委會專職委員葉青出席授牌儀式。市民政局相關處室、市中級法院立案庭相關人員,各區民政部門以及調解室代表等參加儀式。
授牌儀式現場,深圳市民政局與市中級法院簽訂促進社會組織參與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框架協議。雙方將建立良性互動工作機制,發揮人民法院業務指導和協調功能以及社會組織的行業性專業性優勢,促進社會組織參與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
基於合作宗旨,市民政局推薦符合條件的調解室作為深圳兩級法院的特邀調解組織開展訴調對接,通過矛盾預防、提前介入、及時化解等方式參與兩級法院的訴前或訴中、判後、執行前調解及其他形式的糾紛化解。法院則為納入特邀調解的社會組織調解成功的案件予以司法確認,給予調解室綠色通道支持。
調解室實現司法確認,探索出了一條行業訴源治理多元解紛的新路徑,將有效降低民事糾紛成訴率,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和經濟發展。
目前,調解室已形成覆蓋市、區、街道三級100餘個不同行業矛盾點線面的調解網絡,組成行業專家、律師、心理諮詢師、社會工作師等四支一百餘人的專業調解員隊伍。
為完善市區街道社會組織矛盾糾紛調解體系,提高調解效率,市民政局依托調解室代表市社會組織總會設立了社會組織矛盾糾紛樞紐中心(以下簡稱「中心」),協調指導各個調解室開展調解工作,同時聯絡政府部門與法院,建立多方多部門的聯動機制。
市社會組織總會調解室負責人介紹,中心將對矛盾糾紛案件進行研判,協調安排調解專家為難度較大的調解工作提供法律諮詢、社工服務等援助。同時強化工作銜接與溝通,聯動市區街道調解室前往專業調解機構進行學習交流,保障社會組織參與矛盾糾紛多元調解模式的高效運行。
活動上,市民政局、市中級法院相關負責人共同為社會組織矛盾糾紛樞紐中心揭牌。市社會組織總會、市律師行業協會、市心理諮詢師行業協會和市社會工作者協會的專業調解隊同時獲授旗。
據介紹,自市民政局開展「深圳市社會組織矛盾糾紛調解室」試點工作以來,調解室從首批10家試點增長到現在100餘家,累計受理矛盾糾紛139件,成功調解94件,收集社會組織領域矛盾風險點487條,涉及社會組織之間、社會組織與企業、企業與企業之間、政府與企業之間等多類型多種類糾紛,將苗頭性、傾向性矛盾化解在萌芽。
社會組織矛盾糾紛調解基於天然的業緣、地緣關係(熟人),直擊矛盾糾紛產生的病灶,找到爭執的焦點,用最低「成本」,重新恢復產業鏈上暢通,重構長遠的企業合作關係和行業發展生態,形成「解紛+解困」對涉事企業好、「調和+調合」對行業發展好、「出海+破圈」對跨地區拓展好的發展模式,正逐步實現在法治軌道上通過社會組織力量解決行業、產業發展問題矛盾最後一公里的重大突破。(記者 黃鳳鳴)
圖片:活動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