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偵破一宗涉及強積金詐騙案,在上周拘捕25名男女,包括強積金供款人、中介人及經紀,涉款約570萬元。警方調查發現騙徒除協助提早取回強積金外,另詐取供款人個大資料,暗中開通虛擬銀行戶口,正調查是否涉及其他罪行。
黃大仙警區總督察(刑事)鄒振邦今日(17日)表示,早前接獲一間強積金受託人公司的轉介,指有強積金計劃成員涉嫌使用虛假文件以提早提取強積金供款。經調查後,在本月11至14日展開代號「孤燈」行動,共拘捕18男7女(26至58歲),報稱建築工人、文員和售貨員,涉嫌「詐騙」及「使用虛假文書」,涉及的強積金供款約570萬元,每宗案件涉及款項由2000至60萬元不等。
黃大仙警區總督察(刑事)鄒振邦。
調查發現,強積金供款人向受托人公司提交虛假文件,當中包括虛假港澳居民居住證和虛假的民政事務處宣誓聲明,聲稱永久離開香港,前往內地居住。亦有人提交虛假醫生證明,聲稱完全喪失行為能力,以提早取回供款。
黃大仙警區重案組第2隊林英品督察。
黃大仙警區重案組第2隊林英品督察表示,探員搜查被捕人住所,發現部分被捕人聲稱透過電話或社交媒體收到自稱中介或經紀的陌生來電和訊息,聲稱可以幫助提早申請取回強積金供款,只需提供個人資料。當成功提取供款後中介人收取1%至5%佣金。亦有個案顯示中介人表示可代為整合強積金,但過程中要求簽署不同的文件,並在手機程式上作人面識別程序,實質是暗中開通虛擬銀行戶口,相信涉及其他不法勾當。
警方檢獲的證物。
警方呼籲,作出虛假陳述以提取強積金屬刑事罪行,可構成「使用虛假文書」和「詐騙」,一經定罪,最高刑罰是判處監禁14年。警方提醒市民,收到來歷不明電話時要提高警覺,不要透露個人資料,在簽署任何聲明和文件前,要看清內容,不要在空白或資料不齊全的表格上簽署。(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