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了解到,2024年1月1日起,為2023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23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3%。
此次調整,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鈎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同一地區各類退休人員調整標準一致;
掛鈎調整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
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