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全港市民換領身份證計劃」(換證計劃)於去年3月3日結束,政府今日(18日)宣布,在2018年11月26日之前發出的舊款智能身份證(舊身份證),將於2025年分兩階段失效。
第一階段涵蓋在1970年或之後出生的舊身份證持有人,其舊證將由2025年5月12日起失效;第二階段涵蓋在1969年或之前出生的舊身份證持有人,其舊證將由2025年10月12日起失效。
入境處副處長戴志源表示,換證安排適用於永久及非永久居民,處方估算目前仍有18.2萬人未換領新智能身份證,其中包括1970年或之後出生者約11萬人,而1969年或之前出生者則約有7萬人。戴志源估計大部分未換證的人或因在境外工作、升學,受疫情影響未能返港,目前一切復常,希望未換證市民盡快換證。
另外,《2024年人事登記(身份證失效)令》(《失效令》)將於6月21日刊憲,並於6月26日提交立法會以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
《失效令》適用於全港市民,不論是永久性居民、獲准在本港就業、投資、居留或就讀的非永久性居民,或合資格接受「到訪院舍換證服務」的護理院舍院友,如未有換證,其舊身份證均會按照《失效令》在指定日期起失效。
入境事務處(入境處)發言人表示,仍持有舊身份證的市民應盡快預約辦理換證手續,。市民如因不在香港而未能在指定換證限期內換領新身份證,須在返港後30日內補辦換證手續。任何人士如無合理辯解而未能在指定換證限期內換領新身份證,即屬違法。違例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5000元。
老年人、失明人或體弱人士如獲登記主任信納他們親身前往登記申領香港身份證會損害他們本人或其他人士的健康,可選擇申請《豁免登記證明書》,以獲豁免換領新身份證。
除非舊身份證持有人根據《入境條例》已喪失永久性居民身份,否則他們在香港的居留權不會因其舊身份證失效而受影響。
市民可於人事登記處──觀塘(臨時)辦事處或於延長服務時段到4間指定人事登記辦事處辦理換證手續,即港島辦事處、九龍辦事處、將軍澳辦事處及屯門辦事處。
市民如欲預約於上述人事登記辦事處辦理換證,可掃描二維碼下載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登入網站(www.gov.hk/icbooking),或致電24小時電話預約服務熱線2598 0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