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和要求,經省政府同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近日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財政廳印發了《關於2024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粵人社規〔2024〕12號),從2024年1月1日起調整增加我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人員範圍為2023年12月31日前(含當日)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全省將有800多萬名退休人員受益。
根據國家規定,我省2024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採取定額調整、掛鈎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定額調整部分為每人每月加發30元。
掛鈎調整部分實行「雙掛鈎」:一是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鈎,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不含職業年金)月標準的1.16%加發;二是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鈎,繳費年限每滿1年基本養老金月標準增加1元,繳費年限20年以上的,超過20年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基本養老金月標準再增加1元。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鈎的增加額少於15元的,按15元加發。
傾斜調整也分兩種情況,一是對年滿70周歲及以上的高齡人員分4個年齡檔次加發;二是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在本次調整後如果未達到所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本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將於7月底前全部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來源:廣東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