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司長在《財政預算案》中建議,明年1月1日起恢復徵收酒店房租稅3%。政府今日(3日)向立法會作出根據《酒店房租稅條例》提交決議案的預告,以恢復徵收酒店房租稅。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將於10月23日在立法會動議有關決議案,於10月25日刊憲。
政府表示,恢復徵收酒店房租稅,作為全面財政整合計劃的一部分,預計每年可為政府帶來約11億元收入,提供穩定的收入來源,同時亦不會對普羅市民造成影響,強調徵稅只佔過夜旅客在港消費額少於1%,不會影響旅客選擇香港作為旅遊目的地和在港消費的意欲。
政府又指,財政預算案的有關建議是全面財政整合計劃的一部分,以期數年內讓政府回復收支平衡。自上述建議公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和稅務局一直積極接觸酒店和旅館業界,協助業界了解徵收酒店房租稅的運作安排,並為遵從規定作準備。稅務局為業界舉行簡介會,也透過信函及網站提供相關資料、設立專門電話查詢熱線,以及在稅務中心設立專門服務台,以支援業界。
根據《酒店房租稅條例》,酒店房租稅是對酒店和賓館徵收的稅款,並按指明稅率從客人繳付給酒店或賓館東主的房租中徵收。酒店房租稅稅率2008年7月1日起從3%減至0%。
圖源: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