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存款保障計劃的法案獲立法會通過,存款保障額將由現時50萬元提升至80萬元,10月1日生效。
政府歡迎立法會通過有關法案。除了提高保障額,其他優化措施包括調整供款機制,使存保計劃下的存款保障基金能在保障額提高後合理時間內達到基金目標金額。
修訂條例也為受銀行併購影響的存戶提供優化保障;要求存保計劃成員於電子銀行平台展示存保計劃成員標誌;以及簡化就私人銀行客戶進行不受保障存款交易時的負面披露規定。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修例有助進一步增強存保計劃在金融安全網中的功能,加強存戶信心,以及強化銀行業的防禦能力和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性,從而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修訂條例下周五刊憲,分兩階段實行,第一階段今年10月1日生效,涵蓋提升保障額至80萬元等籌備需時較短的優化措施。涵蓋其他措施的第二階段將於明年1月1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