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約7小時辯論後,在79票贊成、1票棄權下,立法會今午(11日)三讀通過《強制舉報虐兒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刊憲後18個月實施。條例草案將社工、醫生、教師等25類專業人員列為強制舉報者,並訂立兩級制罰則。
《條例草案》規定,上述25類專業人員如無舉報嚴重虐兒個案,將經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監禁3個月及罰款5萬元;如涉及較輕微個案,經簡易程序定罪,最高罰款5萬元。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期望透過立法編織全面有效的保護網,警告施虐者相關行為會被揭發。他說,最高監禁3個月的罰則水平,與本地法律其他舉報嚴重罪行相同,包括舉報販毒及恐怖活動,認為罰則已經適當平衡對專業人士的阻嚇力和罪行的相稱性。
孫玉菡指,政府將在過渡期內向相關專業人士提供培訓,包括在明年下半年推出網上學習平台和法例相關知識的自學課程。而政府組織業界成立的專業顧問團,預計明年完成制訂《強制舉報者指南》,協助專業人士識別虐兒個案,減少濫報錯報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