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留意到網上片段,顯示於7月8日上午約8時16分,一輛白色私家車沿安田街往平田邨方向行駛,當駛近安田街18號一斑馬線時,該私家車未有理會一名學校交通督導員的停車指示,以高速於該督導員身旁駛過斑馬線,其後離去。事件中沒有人受傷。
東九龍總區交通部調查及支援組人員接手調查,昨日(11日)在九龍城區拘捕一名姓葉(28歲)男子及一名姓付(30歲)女子,涉嫌「危險駕駛」。該名男子更涉嫌違反三項「學習駕駛執照條件」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被捕,兩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呼籲,道路使用者,無論司機或者行人,應該留意四周環境情況,並應謹記遵守交通燈號及其他交通規則,切勿貪一時之便捷,而罔顧自己或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根據香港法例374章道路交通條例,危險駕駛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能會被判處監禁3年,罰款2.5萬元及停牌2年。( 記者 區天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