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及環境衞生部今日(12日)突擊巡查市面零售點,偵破兩宗涉嫌非法輸入及售賣咀嚼無煙煙草產品的案件。
食環署人員在接獲有關情報後,今日在市面目標零售點採取突擊行動,打擊非法輸入及售賣咀嚼無煙煙草產品。行動中,食環署人員發現兩宗懷疑非法輸入及售賣咀嚼無煙煙草產品的個案,並已檢取所有相關產品作進一步調查和化驗;如有足夠證據,會向涉案人士提出檢控。調查仍然繼續。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署方會繼續巡查工作,以打擊非法售賣咀嚼無煙煙草產品。此外,食環署亦會繼續與其他執法部門包括香港海關保持緊密聯繫和交換情報,在各個邊境管制站加強執法行動,打擊非法進口無煙煙草產品。
根據《無煙煙草產品(禁止)規例》(第132BW章)(《規例》),任何人不得輸入、製造、售賣、為出售而管有、要約出售、為出售而展示、託付或交付任何無煙煙草產品,違例者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發言人說,署方一直密切監察和持續執法,打擊違反《規例》的活動。根據《規例》,無煙煙草產品是指含有煙草或以煙草為主要成分並擬供人口服的產品,包括嚼煙(不論是散煙葉、硬煙餅、濕煙餅、口嚼搓煙或口嚼捲煙)和濕鼻煙,但不包括用鼻吸入的乾鼻煙。(圖源: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