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辦理進口轉關手續後,一批聚乙烯塑膠粒通過「離港確認」模式,經深圳海關所屬蛇口海關放行後,運往廣州黃埔新港口岸,這是轉關「離港確認」新模式在粵港澳大灣區範圍內首次啟用。
記者了解到,在轉關「離港確認」模式下,進口集裝箱抵達進境口岸後,無需等待理貨和訂船,即可向海關申報並完成轉關單放行手續,企業補充確認境內物流信息後便可將貨物運往境內目的港。相較於傳統轉關模式,新模式能節約1-2天的中轉等待時間,有效提升水路物流效率,縮短貨物交付時間。
為讓更多企業享受到政策紅利,深圳海關、黃埔海關開展港口間兩兩結對,建立跨直屬海關高效協同監管機制,指導企業規範申報,確保企業盡快掌握申報方式,制定轉關申報、放行、境內運輸工具二次確認、異常理貨重置等流程環節保障機制,助力貨物快速通關。( 記者 方慕冰 通訊員 李思嘉 陳奕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