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
-- 天氣
基層醫療署正式成立 政府將研究賦予權限及法定權力

基層醫療署正式成立 政府將研究賦予權限及法定權力

責任編輯:靜文 2024-07-15 13:29:10 來源:香港商報網

 政府今日(15日)宣布醫衛局轄下基層醫療署正式成立,承接現有基層醫療健康辦事處的工作。基層醫療健康專員彭飛舟將帶領基層醫療署,專責管理與基層醫療相關的服務供應、標準制定、質素保證和人員培訓,並透過策略採購統籌處,以策略採購方式規劃基層醫療健康服務及分配資源,從而加強整體基層醫療服務。政府今日亦會成立基層醫療委員會,協助基層醫療署有效發揮其職能及行使其職權。

 基層醫療健康辦事處自2019年成立以來,一直監察及督導基層醫療健康服務的發展,其後於2022年年底公布基層醫療健康藍圖,列出具體建議和執行計劃,為香港基層醫療健康的未來發展勾畫出策略性路線圖。政府的目標是全力重整醫療體制,將目前以治療為主、醫院為中心的格局,扭轉為以預防為重、社區為中心的體制,並投放更多資源推動基層醫療。

 政府正按照藍圖積極推展一系列工作推動基層醫療發展。政府去年11月推出慢性疾病共同治理先導計劃,以建立家庭醫生制度和運用地區康健中心為樞紐,擴闊社區醫療網絡。計劃推出後反應正面,截至7月11日,參加人數超過49000人,並有逾540名家庭醫生參加計劃,覆蓋650個服務點。此外,為加強家庭醫生在社區醫療系統角色,政府資助的多項基層醫療健康計劃自去年十月初起均只容許已加入基層醫療指南的醫生參與。與2022年年底藍圖公布時相比,今年6月登記於指南內表列的西醫數目增加超過四成,反映家庭醫生網絡正逐步形成。

 醫衛局局長盧寵茂表示,作為發展基層醫療的專責機構,基層醫療署會繼往開來,更全面地統籌管理公私營界別的基層醫療服務、制訂標準和設立質素保證機制。基層醫療署會整合和統籌由衛生署、醫管局、非政府機構,以及私營醫療界別各個不同單位提供的基層醫療服務,以及發展全新的服務和管理模式,全方位鞏固和促進基層醫療發展。衛生署會繼續維持其公共衛生職能,規劃全香港整體公共衛生策略,以及擔當規管和執法的角色,包括優化監管藥物器械的審批註冊。醫管局則會集中為市民提供公立醫院服務及相關醫療和康復服務,並在基層醫療署制定的政策下,專注為弱勢社群,尤其是無力負擔醫療費用者提供不可或缺的安全網。有關分工將有助把基層醫療定位為醫療服務金字塔的基礎,同時為醫院及醫療機構的第二層和第三層專科醫療服務把關。

 政府會研究制定新法例,賦予基層醫療署權限和法定權力,包括界定基層醫療服務提供者、審核和監察相關人員的服務質素、訂立適用於私營基層醫療服務提供者的服務標準,以及設立服務質素保證機制等。

 基層醫療署將在三個範疇,以更全面、經協調、有系統和有助保證質素的策略,推動各項重點工作:

 第一,統籌基層醫療服務,加強跨界別及跨組織協調。基層醫療署將與醫管局重新檢視普通科門診的服務範圍,與衛生署商討重整婦女健康中心和長者健康中心服務,並強化地區康健中心作為基層醫療服務樞紐及個案經理的角色,同時透過策略採購規劃服務和分配資源,研究設立社區藥物名冊及社區藥房計劃。

 第二,制定標準和協定護理流程,確保基層醫療服務質素。基層醫療署將建立更有系統的病人轉介機制,以便在共同協定護理流程下管理病人轉介,連貫各地區康健中心,並透過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醫健通)作為中央平台整合及互通資訊。將來醫健通的「e+轉介」功能會提供實時、安全的電子轉介系統,協助基層醫療健康服務提供者履行其個案管理和把關的角色。

 第三,加強基層醫療專業人員培訓。基層醫療署將會設立涵蓋所有基層醫療專業人員的基層醫療名冊,並為名冊內的醫療專業人員訂定資歷和培訓要求,持續提升基層醫療服務的質素。基層醫療署亦會繼續與不同學術/培訓院校合作,為基層醫療專業人員設計和提供相關培訓,以及探討吸引醫療專業人員在基層醫療健康領域尋求事業發展的措施。

 為協助基層醫療署有效發揮其職能及行使其職權,政府今日同時成立基層醫療委員會,以匯聚多方智慧,由委員會委員向該署提供多角度的建議。委員會由基層醫療健康專員彭飛舟醫生兼任主席,並由官方委員和非官方委員組成,後者涵蓋不同專業背景的人士,包括家庭醫學、中醫、牙科相關範疇的專家和其他專業界別人士。

 委員會各委員的任期為兩年,由今日起至2026年7月14日止。委員會由基層醫療健康專員彭飛舟醫生擔任主席;非官方委員包括周偉強醫生、甘博文博士、林正財醫生、林永和醫生、李金鴻、梁卓偉教授、梁世民牙科醫生、李嘉欣醫師、李國棟醫生、吳文達醫生、彭耀宗教授、羅鳳儀教授、謝雪兒醫生、黃志基教授、黃仰山教授、官方委員、醫務衛生局副秘書長(或代表)、衛生署副署長(或代表)、勞工及福利局副秘書長/社會福利署副署長(或代表)、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副秘書長(或代表)、民政事務總署副署長(或代表)、醫院管理局策略發展總監(或代表)及醫院管理局總護理行政經理(或代表)。

責任編輯:靜文 基層醫療署正式成立 政府將研究賦予權限及法定權力
香港商報PDF
股市

友情鏈接

承印人、出版人:香港商報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九龍觀塘道332號香港商報大廈 香港商報有限公司版權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複製或轉載。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
聯絡我們

電話:(香港)852-2564 0768

(深圳)86-755-83518792 83518734 83518291

地址:香港九龍觀塘道332號香港商報大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