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上午,農夫山泉發布致香港消費者委員會律師函,直指香港消委會三大錯誤——適用標準錯誤、標準判斷錯誤、明顯主觀誤導,並委託香港律師,要求香港消委會向農夫山泉及其消費者鄭重道歉。農夫山泉在文中指出,消委會15日發表的文章是基於錯誤理解和非專業性分析,對農夫山泉產品溴酸鹽含量做出了不客觀的評價。目前香港消委會暫未對此事做出回應。(剪輯 趙師越 監製 謝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