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大灣區律師法律實務培訓於今明兩日(19及20日)在廣東省法官學院舉行,由最高人民法院及司法部主辦、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及廣東省司法廳承辦,共約100名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參加。一連兩日的實務培訓,由實務經驗豐富的內地人民法院、仲裁機構、商事調解機構專家及律師等,圍繞民商事訴訟、仲裁、調解等內容進行授課。
實務培訓開班儀式今日(19日)舉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楊萬明、司法部副部長王振江、香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澳門法務局局長梁穎妍等出席。
林定國致辭時表示,今次約100名港澳法律界人士參加培訓,其中約七成來自香港,餘下來自澳門。大灣區考試自2021年起已經成功舉辦四屆,現時已經有超過470名港澳法律執業者取得律師執業證(粵港澳大灣區),可以在大灣區內地九市辦理適用內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務。
林定國指出,全面通關後,律政司和內地相關部委便馬上推進舉辦首次法律實務培訓的工作。經過多個月來的努力,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主辦,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和廣東省司法廳協辦的首次大灣區律師法律實務培訓今天正式開班。他特別提到內地各個單位承擔了今次培訓的相關費用,提供場地,亦為學員做了各種統一安排,給予學員便利,可見內地各部委對這次培訓的重視。
林定國續指,注意到實務培訓的兩大特色。一是內容全面和及時,理論和實務並重。兩天的密集式培訓中,既有大灣區政策解讀、涉港澳民商事案件裁判思維等比較理論性、政策性的面向,也有民商事訴訟、仲裁、調解、公司法、證據以及訴訟服務的實務講解。二是師資優良和廣泛,講者包括來自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全國律協,還有不同仲裁機構、商事調解機構的專家和律師。
林定國表示,今年是中央發布《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五周年,要充分發揮粵港澳大灣區「一國、兩制、三法域」的獨特優勢,全面準確落實大灣區律師制度至為關鍵。他強調,他的目標十分清晰,就是在相關《試點辦法》在2026年10月三年期屆滿時,能一同交出一張漂亮的成績表,爭取將大灣區律師制度變成一個恒常的制度。
他表示,期望繼續與內地相關部委保持緊密聯繫,探討未來的培訓工作,幫助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專業發展,同時助力大灣區法治建設。(中通社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