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29日)公布,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根據行政長官在《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下轉授的權力,委任陳筱鑫為積金局執行董事(成員及監理),任期為3年,由下月5日至2027年8月4日。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表示,陳筱鑫是一位經驗豐富的公共行政人員,善於制定政策和與持份者溝通,期待陳筱鑫會竭誠為積金局服務,加強對強積金制度的監管及對計劃成員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