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於昨日(4日)展開代號「蓄勢」行動,經深入調查和情報分析後,鎖定彌敦道兩個目標單位,搗破一個釣魚機賭場及一個麻雀賭檔。
行動中,人員拘捕一名35歲男子及一名39歲女子,涉嫌「經營賭博場所」。另外拘捕10名本地男子、一名內地男子及5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19至61歲,涉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在單位內檢獲兩部釣魚機、3張麻雀枱、2700元現金及一批賭具,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148章《賭博條例》,經營賭博場所及在賭博場所內賭博屬嚴重罪行,前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後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3萬元及監禁9個月。警方提醒業主有責任了解租客租用單位的用途,避免租客將單位作非法場所。(記者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