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8月6日通報,據吉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紀委監委對長春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桂廣禮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桂廣禮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偽造證據,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退休後仍違規接受原管理服務對象的宴請、旅遊安排,並長期借用原管理服務對象住房和車輛;對房產及女兒經商辦企業等個人事項隱瞞不報;干預插手銀行資金借貸;親清不分、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桂廣禮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組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吉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吉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桂廣禮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調整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