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台辦網站8月7日新增「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專欄。在頁面大標題下方分為五個版塊,依次為:「清單在列的『台獨』頑固分子」、「中共中央台辦、國務院台辦發言人有關表態」、「法律文件」、「舉報清單在列的『台獨』頑固分子線索和罪行」、「舉報犯罪嚴重的新『台獨』頑固分子」。在「清單在列的『台獨』頑固分子」版塊內,逐一列出了蘇貞昌、游錫堃、吳釗燮等極少數『台獨』頑固分子的名單。同時,網頁下方正中還公布了線索舉報郵箱。
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發布實施《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意見》對極少數「台獨」頑固分子組織、策劃、實施「法理台獨」、「倚外謀獨」、「以武謀獨」等分裂行徑,明確適用分裂國家罪、煽動分裂國家罪的具體情形,規定相關犯罪所涉「首要分子」、「罪行重大」、「積極參加」等的認定標準。《意見》還明確對「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案件可以依法適用缺席審判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