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一直致力打擊以冰鮮或冷藏肉充當新鮮肉出售的情況。為提高執法效率,食環署自6月下旬起在東區和沙田區展開代號「珍珠」的先導執法行動,加強巡查持牌新鮮糧食店,重點針對懷疑以冰鮮或冷藏肉充當新鮮肉出售的違規行為,並就巡查中發現的其他違規事項採取相應跟進行動。食環署經深入調查及蒐集情報後,今日(9日)在沙田區向一間懷疑以冷藏肉充當新鮮肉出售的持牌新鮮糧食店採取突擊行動。
行動中,食環署人員在馬鞍山富寶花園商場一間持牌新鮮糧食店檢獲約91公斤懷疑冷藏豬肉,並已即時銷毀。有關店舖持牌人涉嫌把冷藏肉作新鮮肉陳列及出售而違反持牌條件,食環署正展開程序取消該新鮮糧食店的牌照。
食環署人員亦就該處所不潔向負責人提出檢控,並就該新鮮糧食店負責人未能提供送貨單供查核而違反相關持牌條件,向其發出警告信。
食環署會嚴格執行現行政策,防止因違規而被取消牌照的店舖改頭換面後在同一地點重新營業。食環署在是次先導執法行動中偵破一宗懷疑以上述方法作虛假聲明的牌照申請個案,並已拒絕該宗申請。食環署會審視相關申請,如發現懷疑涉及虛假聲明或其他刑事罪行,會考慮轉交執法機構處理。
食環署發言人說:「以冰鮮或冷藏肉充當新鮮肉出售,除了違反持牌條件,更會引發食物安全問題,而這種牟取暴利的經營方式亦會對其他遵從規定的店舖造成不公。」
發言人補充:「任何人士未有批簽而售賣冰鮮或冷藏肉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食環署會定期巡查持牌新鮮糧食店和街市肉檔,也會積極處理投訴。如發現有違規情況,食環署會即時作出調查及採取執法行動。此外,食環署亦會不時主動偵查可疑個案,也會按需要進行突擊巡查及執法行動。如有足夠證據,會提出檢控,並就違反相關持牌條件或街市租約條款作出跟進。違反相關持牌條件的新鮮糧食店可能被取消牌照,而違反街市租約的肉檔租戶則可能被終止租約。」
發言人強調,食環署十分關注冰鮮或冷藏肉充當新鮮肉出售的情況,會致力採取嚴厲執法行動,打擊有關店舖違規行為,並會依法處理意圖以虛假聲明逃避法規的牌照申請。(圖源: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