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國家藥監局發布2024年第31號通告。據該通告,在2023年國家化妝品抽樣檢驗工作中,經海南省藥品檢驗所等單位檢驗,產品標籤標示為廣州漢方化妝品製造有限公司生產的韓秀宮雪蓮草本修護膜等37批次化妝品不符合規定。其中,廣州漢方化妝品製造有限公司提出樣品真實性異議申請,經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查,被抽檢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確為上述生產企業備案或生產。
據了解,這37批次產品中,21批在廣東廣州生產,3批在廣東佛山生產,13批在廣西金秀瑤族自治縣生產。
上述企業提供虛假信息、隱瞞真實情況的行為屬於《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規定的情節嚴重的情形,將依法從重從嚴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