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福利彩票和體育彩票兌獎與適用稅法有關口徑,促進彩票事業健康發展,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國家體育總局16日聯合公布公告,明確、細化了多項規定,便於購彩者進一步了解彩票中獎收入如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為支持我國彩票事業發展,國家對福利彩票、體育彩票一次中獎收入不超過10000元的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根據四部門此次發布的公告,將繼續執行對彩票一次中獎收入不超過10000元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優惠政策。
彩票具有籌集公益資金的作用,為福利、體育公益事業發展提供了重要支撐。「此次發布的公告延續了此前優惠政策,繼續對不超過1萬元的中獎收入給予免稅,有助於支持彩票事業發展;繼續對超過1萬元的中獎收入全額徵收個稅,避免鼓勵個人投機。」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說。
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彩票中獎收入屬於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如何界定彩票一次中獎收入?四部門此次發布的公告稱,電腦彩票以同一人在同一期同一遊戲中獲得的全部獎金為一次中獎收入,即開型彩票以一張彩票獎金為一次中獎收入。
「對於一次中獎收入如何具體界定,公告進一步進行了明確,使得彩票中獎個稅優惠政策更加細化、可操作,增強了個稅稅法規則的確定性。」施正文說。
公告還明確了中獎人登記信息、彩票機構為中獎人辦理申報等規定。
根據公告,彩票機構和銷售網點兌付電腦彩票時,兌獎金額超過3000元的,應登記中獎人相關實名信息和兌獎信息,中獎人應主動配合做好登記工作。按照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彩票機構負責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為電腦彩票一次中獎收入超過3000元至10000元(含)的個人辦理免稅申報,為電腦彩票和即開型彩票一次中獎收入超過10000元的個人辦理納稅申報。
「綜合考慮購彩者兌獎便利性、彩票機構開展登記信息工作需要等因素,彩票機構和銷售網點兌付電腦彩票時,兌獎金額超過3000元的,登記中獎人相關實名信息和兌獎信息。」四部門有關司局負責人說。
「這些規定有助於加強彩票規範管理,對於彩票中獎人來說,並沒有增加稅負。」施正文說。
公告自2024年9月1日起執行。2024年9月1日前已銷售,仍在兌獎有效期內但尚未兌獎的彩票,按公告規定執行。根據公告,彩票發行機構按季度將彩票兌獎數據報送稅務部門。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副院長李旭紅表示,從各國實踐來看,在徵收個人所得稅時,因納稅人數量多、差異性大,在稅收管理方面具有一定的難度。近年來,我國持續優化稅收管理,推動政策更好實施、促進收入分配調節。「在原有政策基礎上,四部門此次發布的公告進一步加強信息共享、規範稅收管理,旨在避免稅收流失、更好保障政策公平合理。」
「總體來看,此次發布的公告不是一項新出台的稅收政策,而是現行政策的延續、細化和完善,有助於更好推動彩票事業發展、更好發揮彩票在社會公益事業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施正文說。(新華社記者申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