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饒市委聯合調查組8月18日通報,2023年6月,江西省紀委監委信訪室收到群眾實名檢舉李佩霞的信訪件,反映李佩霞任萬年縣上坊鄉黨委書記期間,存在虛列經費、違規做假賬、違規插手工程等問題,省紀委監委根據信訪舉報處理的有關規定,將信訪件轉萬年縣紀委監委處理。2023年7月,萬年縣紀委監委對反映李佩霞的上述問題開展初核。2024年4月,在開展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的過程中,省紀委監委對全省信訪件進行梳理,發現信訪反映李佩霞的問題較為突出,將其作為省級督辦件,要求上饒市紀委監委加強跟蹤督辦。在上饒市紀委監委的督辦下,萬年縣紀委監委進一步開展核查工作。
根據核查情況,5月26日,萬年縣紀委監委在報經上饒市紀委監委和萬年縣委批准後,對李佩霞採取留置措施,並於24小時內將留置通知書送達李佩霞家屬。6月17日,上饒市紀委監委向社會發布了李佩霞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萬年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消息。在對李佩霞立案留置後,上饒市紀委監委派幹部全程參與該案查辦工作。8月16日,李佩霞案件辦結。經查,李佩霞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和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財物,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經按程序報批,對李佩霞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李佩霞立案留置期間,上饒市、萬年縣紀委監委堅持實事求是、依規依紀依法辦案,保障其合法權益,其身體和精神狀況正常。在審查調查過程中,李佩霞知錯認錯悔錯,主動向組織交代自己的違紀違法問題,對自己的行為造成的影響表示悔恨。
經查,發現毛奇存在利用職權影響與李佩霞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問題,李佩霞為了職務調整升遷違反生活紀律。對毛奇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省紀委監委正在審查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