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
-- 天氣
教育部啟動第二批「國優計劃」試點 香港地區高校首次加入

教育部啟動第二批「國優計劃」試點 香港地區高校首次加入

責任編輯:朱劍明 2024-08-20 14:37:34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教育部日前印發通知,2024年9月將啟動第二批「國優計劃」研究生推免選拔和在讀研究生二次遴選工作,推進「國優計劃」研究生培養。

 「雙一流」建設高校為中小學培養研究生層次優秀教師

 「國優計劃」是教育部去年啟動的國家優秀中小學教師培養計劃,該計劃支持「雙一流」建設高校為中小學培養研究生層次優秀教師,首批試點支持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以及6所部屬師範大學等共30所「雙一流」建設高校承擔培養任務,據統計共有6292名優秀學生報名,錄取1636人,其中94.01%的學生來自「雙一流」建設高校,94.13%的學生攻讀理學、工學門類研究生,同時學習教師教育課程。

 第二批試點包括 11所「雙一流」高校和2所香港地區高校

 第二批試點支持哈爾濱工業大學、南方科技大學等11所「雙一流」建設高校和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承擔「國優計劃」研究生培養任務。

 從2024年起,第二批試點高校通過推免等接收優秀理工科應屆本科畢業生攻讀理學、工學門類有關學科碩士、博士學位,或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也可面向在讀理學、工學門類的研究生進行二次遴選,重點為中小學培養一批研究生層次高素質科學類課程教師。

 各省份須推薦共建「國優計劃」教育實踐學校

 通知要求每省份推薦不少於5所省域內優質中小學作為「國優計劃」教育實踐學校。試點高校結合培養需要,聯繫相關實踐學校共同實施「國優計劃」培養工作。各地要將中小學參與「國優計劃」 培養作為基礎教育辦學評價的重要因素,將中小學教師指導「國優計劃」研究生納入教師工作量,作為考核評價、評優評先等的重要內容,傾斜支持「國優計劃」實踐導師專業發展。

 構建「國優計劃」特色課程體系 優化培養過程管理

 試點高校要充分發揮專項工作領導小組作用,加強「國優計劃」統籌領導。面向有意向報考「國優計劃」的學生加強職業規劃引導,完善招錄考核流程,切實遴選有志從教且適合從教的學生攻讀「國優計劃」。構建特色課程體系,強化理想信念教育與教育家精神引領,重視人工智能、交叉學科、 STEM (科學、技術、工程、數學)教育相關課程建設,注重教育與理工農醫結合,科技教育與人文教育結合,用好國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務平台中的優質教師教育課程資源。強化「國優計劃」研究生選課、學習要求。合理安排理學、工學門類的「國優計劃」研究生修習教師教育課程的時間。

 支持「國優計劃」跨校培養探索

 鼓勵試點高校跨校整合優質資源,制定「國優計劃」聯合培養方案並報教育部備案。鼓勵內地與香港「國優計劃」研究生跨校學習、交流,重點支持內地「國優計劃」研究生赴香港學習教師教育課程,在香港進行教育實踐。支持試點高校與高水平師範大學等合作,充分發揮理工科見長的試點高校在專業教育方面的優勢,結合高水平師範院校教師教育專長,共建「國優計劃」課程,共享高水平師資與教育實踐資源,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嚴格規範「國優計劃」相關學位授予

 入選「國優計劃」的研究生應在師範生管理信息系統中做好備案標記。攻讀理學、工學門類學術或專業學位的「國優計劃」研究生,符合教育碩士學位授予標準的,畢業時可同時獲得教育碩士學位,由相應的學位授予單位負責報送學位授予信息及統計數據。原則上「國優計劃」研究生教育碩士學位授予單位應為「雙一流」建設高校。參與聯合培養的師範大學應加強對跨校「國優計劃」研究生教師教育模塊教學、教育碩士學位授予等全過程的質量管理,嚴格履行學位授予程序。通過聯合培養獲得教育碩士學位的「國優計劃」研究生,其教育碩士學位證書應與其學籍所在高校畢業證、學位證為同一年份且獲學位日期不早於其理學、工學學位授予日期,對以非應屆畢業生身份申請教育碩士學位的不予受理。

 以多種手段暢通學生從教通道

  「國優計劃」研究生享受免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認定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簡稱免試認定)改革政策。各地要根據「國優計劃」研究生取得的中小學教師資格學段與學科,開闢從教服務「綠色通道」,精心組織專場招聘會,積極推動「國優計劃」研究生到中小學任教。鼓勵各地探索試點高校與優質中小學建立「訂單」培養合作關係。支持各地通過到崗退費等方式吸引「國優計劃」研究生從教,納入公費師範生管理。鼓勵內地在香港參與「國優計劃」的研究生留在香港任教,支持香港試點高校的「國優計劃」研究生免試認定併到內地任教。

 第二批「國優計劃」試點高校名單:

 江南大學

 山東大學

 湖南大學

 四川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西北工業大學

 首都師範大學

 南京師範大學

 湖南師範大學

 華南師範大學

 南方科技大學

 香港大學

 香港中文大學

責任編輯:朱劍明 教育部啟動第二批「國優計劃」試點 香港地區高校首次加入
香港商報PDF
股市

友情鏈接

承印人、出版人:香港商報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九龍觀塘道332號香港商報大廈 香港商報有限公司版權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複製或轉載。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
聯絡我們

電話:(香港)852-2564 0768

(深圳)86-755-83518792 83518734 83518291

地址:香港九龍觀塘道332號香港商報大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