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尖警區人員經深入調查和情報分析,昨日(26日)聯同相關部門展開代號「冠軍」及「烽火」的打擊非法入境者、非法勞工及掃黃行動,突擊搜查區內多個地點,並拘捕23人。
行動中,人員拘捕21名內地女子及2名非華裔女子,年齡介乎22歲至55歲,分別涉嫌「違反逗留條件」、「逾期居留」、「使用他人身份證」及「未得授權在香港接受僱傭工作」等。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將交由相關部門跟進。
警方表示,根據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為罰款50萬元及監禁10年。而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記者 區天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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