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今日(27日)推出《特殊學校課程指引》,指特殊學校的課程都須包括《憲法》、《基本法》、國民及國家安全教育等價值觀教育。
指引表示,特殊學校學生與普通學校學生,都享有相同課程架構的學習經歷和機會,因此學校應參照中央課程文件,因應學生的能力和需要,發展校本的調適課程。
指引說,課程應為學生提供《憲法》和《基本法》教育、生命教育、國民及國家安全教育等價值觀教育,也要有智能、體藝、STEAM教育等。特殊學校課程的總目標,可能會進一步強調促進個人發展,裝備生活技能,幫助日後職業訓練和發展,盡力建立獨立自主能力,成為對社會有貢獻的一員。
指引又指,多感官教學對特殊學校學生的學習幫助甚大,但教師也必須有敏銳的觀察,避免學生因接受多重及過量的刺激,導致純粹的感官負荷過量。指引表示,部分特殊學校學生,包括自閉症學生的感官極為敏銳,學校人員需循序漸進引入各種新的感官刺激。(圖為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