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貴州省紀委監委消息:經貴州省委批准,貴州省紀委監委對第十三屆貴州省委委員,黔南州原州委副書記、州長鍾陽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鍾陽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消費卡(券);違反生活紀律;喪失紀法底線,將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他人在土地出讓、項目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鍾陽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貴州省委常委會會議討論,報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鍾陽開除黨籍處分;由貴州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貴州省第十三次、黔南州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貴州省委十三屆五次全會已予以追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