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上海女遊客在社交平台曬照,照片顯示,她在北角ICAC總部門口裝扮成廉署人員並展示有自己名字的「委任證」,職級為「首席調查主任」。針對此事,廉署接受港媒am730查詢時表示,帖文涉及的人士並非廉署人員,提醒根據ICAC第13C條,冒充廉署人員即屬犯罪 ,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一年及罰款2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