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廣東省醫保局官網發布了《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於公布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和支付政策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明確, 將原實施的24項輔助生殖類項目優化整合為12項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實施政府指導價;將「取卵術」等8個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納入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
此前, 國家醫保局等17部委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導意見》,指導地方綜合考慮醫保(含生育保險)基金可承受能力、相關技術規範性等因素,逐步將適宜的分娩鎮痛和輔助生殖技術項目按程序納入醫保支付範圍。廣東根據國家部署,將部分治療性輔助生殖技術項目納入醫保支付範圍,並明確支付政策。
根據通知,廣東將原實施的24項輔助生殖類項目優化整合為12項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公立醫療機構開展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均按上述項目收費,不得選用其他醫療服務價格項目進行收費。
各地市需綜合考慮地區經濟醫療發展水平、群眾承受能力、醫保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依據省基準價確定本地區價格的上、下浮比例後,按有關程序公布本地區的政府指導價。
醫療機構嚴格按照價格政策規定和臨床診療規範向患者提供服務,執行當地政府指導價,不得上浮、下浮不限,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費用;建立健全內部價格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醫療服務價格公示制度,落實好費用清單、明碼標價等相關規定。
通知明確,根據國家醫保局的部署,廣東將「取卵術」等8個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不孕不育輔助生殖技術治療的門診醫療費用參照門診特定病種待遇予以保障,不設起付線,政策範圍內支付比例參照住院標準執行。各市可根據醫保基金支付能力等情況,合理設置年度最高支付限額。
通知自10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