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昨日(4日)進行打擊毒品行動,突擊搜查彌敦道一單位,搗破一個懷疑毒窟。
涉案單位內一名46歲男子被捕,涉嫌「經營毒窟」「販運危險藥物」;另外6男2女,年齡介乎24至65歲,則涉嫌「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被捕。行動中,人員檢獲約1.42克可卡因及少量咪達唑侖,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販運危險藥物(販運是指向他人出售或供應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任何人如開設或經營煙窟,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和監禁15年。任何人如管有危險藥物,或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7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