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專員公署今年6至9月,審視刊登在13個網上招聘平台、超過2萬2千則招聘廣告,發現當中有23則匿名廣告。公署關注,刊登匿名廣告以收集求職者個人資料,可能涉及違反《私隱條例》的相關規定,公署已啟動對5間刊登匿名招聘廣告機構的調查。
私隱專員鍾麗玲表示,匿名廣告一般是指招聘廣告內,沒有提供招聘機構的名稱,亦沒有提供方式可以聯絡機構以獲取更多資訊,但就要求求職者提供個人資料,包括身份證、聯絡方式及履歷等。
她呼籲求職者對匿名招聘廣告提高警惕,又指匿名招聘廣告有機會被用作不當收集個人資料,亦可能讓不法之徒利用相關廣告,收集個人資料作詐騙用途。
鍾麗玲舉例,有廣告招聘零售經理,但機構沒有開名,亦無任何資料可以辨識到相關機構,及不提供聯絡方式,只有一個提供個人資料的按鍵,求職者按鍵後,就需要直接提交個人資料。
另外,《私隱條例》下打擊「起底」行為的條文2021年10月8日生效,將「起底」行為刑事化,並賦權私隱專員就有關罪行進行刑事調查及檢控。由有關條文生效至上月31日,公署就363宗個案展開刑事調查,並將88宗案件轉介予警方繼續跟進。公署合共展開了58次拘捕行動,共59人被捕。期內已有37名被捕人士被落案起訴「起底」罪行,當中26人已被定罪。(圖源:私隱專員公署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