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違例記分條例》今日(22日)起生效。的士司機若干犯濫收車費、拒載或兜路等違例事項時,會被判定額罰款或定罪,亦會被記分。記分制分為三級,涵蓋濫收車費、拒載、更改咪表及兜路等。在兩年內記滿10分或以上,要在指定限期內自費完成改進課程,若不遵從,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1個月;若被記15分或以上,司機會被停牌,首次停牌3個月,其後若再犯,停牌期會延長至6個月。
不少的士司機稱擔心乘客濫用機制,亦有司機相信,只要遵守規則,就不會受到懲罰,同意記分制可以改善的士行業質素。有的士司機認為,新制度只着重懲罰,及懲罰過重,建議先警告後記分,並應嘉許表現傑出的司機。亦有司機批評記分制對提升行業質素沒有幫助,認為政府要幫助業界,就應多聆聽的士司機的聲音。
有乘客認為,記分制具阻嚇作用,例如停牌會直接令司機失去生計,估計的士司機的態度和行為會有所改善。亦有市民表示,新制度實行後,對的士行業信心增加,未來會考慮多乘坐的士。
圖源:運輸及物流局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