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昨日(23日)接獲報案,指在元朗攸田東路1號對開有一名男子涉嫌不恰當對待動物。人員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後,拘捕一名姓黃(65歲)男子,涉嫌「殘酷對待動物」,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4隊跟進。
警方重申,殘酷對待動物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3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3年。
有貓義工在網上帖文,指早前發現有4隻貓在覓食,遂帶同食物餵貓,其後打算拍攝貓進食情況,但當時拍到一名男子帶着一隻狗走近,解開狗繩並按狗頭疑是指示,狗其後衝向4隻貓,義工隨即上前喝止,質疑男子為何放狗咬貓,但對方態度囂張。(記者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