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北上消費熱潮持續,不少市民會買餸回港,今年首8月海關錄得1324宗非法進口食物案件,已超過去年全年的1019宗。因應國慶黃金周假期臨近,海關將與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採取聯合執法行動,加強打擊入境人士非法攜帶受規管食物到港。
海關陸路邊境口岸科副總指揮官(二)李麗儀和食安中心風險管理科食物進/出口組衞生總督察鄧耀恒今早(25日)舉行聯合記者會,匯報非法進口受規管食物相關案件數字。李麗儀介紹,自去年2月全面通關以來,不少市民會於周末或假日,經陸路邊境口岸到內地消費,海關發現非法進口受規管食物的案件有上升趨勢,當中有未經煮熟的肉類,包括生牛肉和豬肉,甚至是整隻生雞或蛋類。因此就有關情況在邊境口岸管制站及機場等進行堵截。
根據海關公布的數字,今年首8個月錄得1324宗非法進口食物案件,已遠遠超過去年全年的1019宗,按年增加一倍。海關表示,相信與跨境人流持續增加有關。
以非法進口的食物種類劃分,在今年首8月的1324宗案件中,以非法進口未經煮熟的肉類案件最多,達817宗,佔62%;其次是蛋類,共有374宗,佔28%;其餘是家禽,有133宗,約佔10%。而在去年的1019宗案件中,同樣以非法進口未經煮熟的肉類案件最多,共有467宗,佔46%;其次是家禽,有434宗,佔43%;其餘是蛋類,有118宗,佔11%。
李麗儀指出,這些非法進口受規管食物案件最常見的收藏手法,是一般旅客以隨身行李攜帶食物入境。當中,有旅客用行李箱收藏2袋只用膠袋盛載的生肉回港,亦有旅客用手拉車盛載整隻雞入境,或以環保袋盛載蛋類、肉類,甚至有旅客將整個背囊都載滿不同蛋類。這些食物處於沒有合適溫度控制的狀況,尤其在天熱時完全不符合衞生條件,構成食安風險。
李麗儀又指,市民北上買餸回港的熱門地包括蓮塘綜合市場、福田農批市場、森照肉菜街市及坳下肉菜街市。在今年的個案中,有一半涉案人士是退休人士或家庭主婦,他們大部分人不清楚法例要求,或被誤導以為將肉類用真空包裝、錫紙包裝及所謂「飛水」的方法,帶回港就無問題,但凡是沒有衛生證明書的食物,均不能帶入境,否則要負上刑責。
根據《進出口條例》(第60章),每批次的進口肉類及家禽須向食環署申請進口許可證;根據《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規例》(第132AK章),每批次的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必須附有由來源地有關當局簽發的衞生證明書及/或食環署的進口准許,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李麗儀強調,海關會在國慶黃金周加強執法,包括在口岸加強派宣傳單張。
食安中心表示,不適當儲存受規管食物,可能導致微生物滋生,增加食物安全和健康風險,呼籲市民切勿貪圖一時方便,從內地或外地非法進口受規管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