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就區域法院今日(26日)審訊一宗洗黑錢案件判刑作出簡報,深水埗警區重案組第3隊王婉欣督察表示,警方於2022年9月接獲4宗電話騙案報案,報案人均收到假冒公安局人員電話,被指牽涉刑事案件,需要將大量金錢轉賬到指定的銀行賬戶以協助調查。報案人信以為真,按指示將錢轉入多個銀行戶口,其後自稱公安局人員的騙徒在收錢後失去聯絡,報案人懷疑受騙報警。
警方接報後迅速取得相關騙款的傀儡戶口資料,經分析後發現其中6個涉案戶口,均屬於同一名中國籍男子。該男子的6個戶口在2022年5月至9月期間,處理共約1900萬元的款項。其後警方於2023年1月9日將傀儡戶口持有人拘捕。經徵詢法律意見後,警方於2024年6月起訴傀儡戶口持有人6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
深水埗警區重案組第3隊王婉欣督察
案件於今日(26日)於區域法院提堂,被告人就「洗黑錢」罪承認控罪,並被法庭判處罪名成立。案件中,警方就判刑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經法庭審視後,批准加重三分之一的刑罰,被告其後被判處監禁48個月。
財富情報及調查組季芯儀高級督察表示,市民如租、借、賣銀行戶口給他人使用,而戶口被不法分子用作處理贓款或清洗黑錢,則有機會干犯「洗黑錢」罪。
財富情報及調查組季芯儀高級督察
在2024年上半年,超過5600人因洗黑錢被捕,比去年同期增加超過百分之四十,當中超過4400人為傀儡戶口持有人,佔拘捕人士78%。有見情況越趨嚴重,警方就洗黑錢案與律政司商討及徵詢意見,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7條申請加重刑罰。財富情報及調査科作為提供專家證供的指定單位,負責監察和記錄相關數據,向法庭提供統計證據及專家證供,以支持加重量刑的申請。
自去年10月至今,已有25人因租、借、賣戶口在法庭就洗黑錢罪被定罪時被加重刑罰?刑期分別増加3至13個月不等。
警方強調,犯罪集團成員操作戶口固然違法,同時傀儡戶口持有人亦會干犯洗黑錢罪。洗黑錢屬嚴重罪行,最高刑罰可判處14年監禁。不論借出或賣出戶口以用作清洗黑錢用途,所帶來的刑罰及後果遠超犯罪集團給予的金錢利益。警方會繼續與律政司就適當案件向法庭申請加刑,以增加阻嚇性。並繼續積極研究就洗黑錢罪行加快檢控程序。(記者 區天海)
頂圖:深水埗警區重案組第3隊王婉欣督察(左)、財富情報及調查組季芯儀高級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