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由今日(10月1日)起將自由貿易協定中轉貨物便利計劃(「中轉易」)擴展至由內地經香港中轉往緬甸的貨物,以及由洪都拉斯經香港中轉往內地的貨物。
「中轉易」的服務範圍原涵蓋內地與其貿易夥伴所簽訂的21項貿易協定下涉及69個經濟體經香港中轉北行至內地的貨物,以及8項貿易協定下由內地經香港中轉南行往中國台灣、韓國、新加坡、越南、尼加拉瓜和澳洲的貨物。
計劃擴展後,本地貿易商即日起可為內地經香港中轉至緬甸的貨物,以及由洪都拉斯經香港中轉往內地的貨物向香港海關申請中轉確認書,以享有《中國─東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或《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和《中國─洪都拉斯關於自由貿易協定早期收穫的安排》下提供的關稅優惠。
香港海關會繼續致力擴展「中轉易」的服務範圍,便利更多經香港中轉的貨物可享有相關貿易協定下提供的關稅優惠,協助企業開拓新市場,鞏固香港的領先物流樞紐地位。
香港海關自2015年12月20日推行「中轉易」,為貿易商提供海關監管服務及簽發證明貨物中轉香港期間未再加工的中轉確認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