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偵破一宗非禮案。中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2隊姚藹柔督察今日(2日)表示,在9月30日接報,受害人指在9月29日凌晨4時在中區消遣後獨自回家,在等候交通工具時被一名駕私家車的男子兜搭,以順路藉口邀她登車。其後在途中該男子提供酒精飲品給予受害人飲用,並趁其不勝酒力時在車上將她非禮。
警方接報後展開調查,翻查大量閉路電視記錄,鎖定目標車輛及疑人,在今日(2日)下午於油尖區拘捕一名48歲男子,涉嫌「非禮」罪,檢獲疑犯犯案時穿着衣物,以及搜查被捕男子的私家車,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呼籲,案中以順風車作為藉口誘騙有醉意受害人登車犯案,市民應提高警覺,避免登上陌生人車輛。市民在飲酒消遣後應避免單獨離開,要有朋友陪同,並保持警覺,保障自身安全。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22條,非禮屬嚴重罪行,最高刑罰可判處監禁10年。(記者區天海)
頂圖圖説:中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2隊姚藹柔督察。
疑犯帶署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