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開鎖公司男東主涉於2020年虛報公司僱員的強積金供款資料,詐騙銀行批出310萬元中小企「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他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今日(8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串謀欺詐罪,違反普通法,被判入獄22個月。
暫委法官鄭念慈判刑時稱,詐騙是嚴重罪行,以入獄36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其他求情因素,遂將刑期扣減至22個月。
案情指,55歲被告黃迦南是圓力開鎖服務中心(圓力)經營者,他於2020年9月初向渣打銀行申請「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並附上虛假的圓力強積金供款通知書作為證明文件,顯示圓力曾為7名僱員向本港一間強積金受託人公司,每月支付1.9萬元強積金供款。渣打其後認為申請有可疑,沒有提交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按證保險公司)作最終審批,圓力亦沒有獲批有關貸款。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圓力在該強積金受託人公司並沒有賬戶,亦從未為任何員工作強積金供款。
按證保險公司於2020年4月在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下推出「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作為政府紓困措施之一,以協助受疫情打擊的中小企紓緩現金流問題。渣打銀行為其中一間參與計劃的貸款機構,在確認接獲的申請符合資格及決定批核貸款後,會將申請轉交按證保險公司作最終覆核及批出擔保。(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