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
-- 天氣
屯門業主屢不遵從清拆令 被7次檢控 判罰逾23萬元

屯門業主屢不遵從清拆令 被7次檢控 判罰逾23萬元

責任編輯:靜文 2024-10-09 11:49:20 來源:香港商報網

 一名業主由於一直不遵從清拆令,上月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逾23萬元。

 屋宇署今日(9日)表示,兩張清拆令均涉及屯門大欖瑜翠街一幢三層高的獨立屋的僭建物。第一張清拆令涉及的僭建物包括非法地盤平整工程,並在連接核准花園的斜坡上建造約122平方米的僭建平台、在毗連核准飯廳的中空豎設樓板、拆除部分外牆,以及在不同樓層加建搭建物以擴大樓層面積,涉及的樓面面積共約57平方米。第二張清拆令則涉及地下入口處的違例簷篷。該等僭建物並無事先獲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屋宇署遂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4(1)條向有關業主發出兩張清拆令。

 由於該名業主沒有履行第一張清拆令,已曾6次遭屋宇署檢控,並被法庭定罪及判罰款合共逾35萬元和監禁4個月,緩刑2年。由於該名業主仍不履行清拆令,屋宇署遂提出第7次檢控。

 此外,該名業主因沒有履行第二張清拆令,同時亦被屋宇署檢控。該名業主於2022年於12月2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定罪,法庭把判刑押後,並命令業主匯報清拆有關僭建物的情況才判刑。至今年9月27日上庭時,該名業主表示已移除第二張清拆令的僭建物,並已委任承建商跟進第一張清拆令的僭建物。最終該名業主被法庭判罰款合共239100元,當中113100元屬就罪行持續的日數所判的罰款。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僭建物可導致嚴重後果,有關業主必須盡快遵從清拆令。對於一直不遵從清拆令的業主,屋宇署會繼續採取執法行動,並會再次提出檢控,以保障樓宇安全。

 根據《建築物條例》,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清拆令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1年,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2萬元。

責任編輯:靜文 屯門業主屢不遵從清拆令 被7次檢控 判罰逾23萬元
香港商報PDF
股市

友情鏈接

承印人、出版人:香港商報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九龍觀塘道332號香港商報大廈 香港商報有限公司版權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複製或轉載。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
聯絡我們

電話:(香港)852-2564 0768

(深圳)86-755-83518792 83518734 83518291

地址:香港九龍觀塘道332號香港商報大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