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申報的全國首個個人破產領域地方標準——《個人破產申請前輔導服務規範》(以下簡稱《規範》)正式發布。《規範》聚焦人民群眾申請個人破產的「急難愁盼」問題,着力提供優質規範的個人破產申請前輔導服務。
個人破產制度改革試點是中央賦予深圳的重大任務。2021年3月,在《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實施的同時,內地首家破產事務管理機構——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掛牌成立,個人破產制度在深圳「破冰」運行。2022年5月,為推動解決個人破產申請難、申請填報不規範等問題,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創建個人破產申請前輔導制度,面向群眾提供「普法宣傳+面談調查+填報指導」等綜合性公益服務,解答群眾申請個人破產的疑難困惑,指引群眾規範提出個人破產申請。
2023年5月,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申報的《個人破產申請前輔導服務規範》被列入深圳市地方標準計劃項目,經過標準起草、公開徵求意見、專家技術審查、修改完善等程序,近日《規範》正式發布,並從2024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規範》中,明確了申請前輔導的基本原則、服務流程、服務內容、服務評價及優化改進等內容,貫徹標準化發展要求,規範服務流程,提升工作質效。
在專業人士看來,《規範》的實施對進一步豐富個人破產制度改革試點經驗,高質量推進「智慧+個人破產事務管理標準化試點」(國家級標準化試點項目)工作均具有重要意義。( 深圳特區報記者:林清容 通訊員:司新宣)